吉林省氣象部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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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711號)的要求,由吉林省氣象局編制。
全文包括:2021年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項內容。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電子版可在吉林省氣象局門戶網站(http://www.idamaesbruncherie.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吉林省氣象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西安大路6236號;郵編:130062;聯系電話:0431-87958007)。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吉林省氣象局政務公開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中國氣象局和吉林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部署,結合本機關工作實際,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深化政務公開,加強領導,統一部署,規范建設、不斷提升工作質量和水平。
(一)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采取有效措施依法開展主動公開。
1.健全組織機構,明確責任分工。成立吉林省氣象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按照人員變化及時調整組織結構,明確職責分工,各司其職。?
2.制定工作要點,做好統籌規劃。根據《中國氣象局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吉林省氣象局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逐級抓好貫徹落實。
3.加強培訓指導,提升業務能力。進一步加強全省氣象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業務指導,加強隊伍建設,采用視頻等形式,將中國氣象局組織的政務公開培訓延伸到各(市、州、管委會)氣象局,讓基層第一時間聽到最權威的業務指導與培訓,提升業務能力。
4.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提高公開質量。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對依托吉林省氣象局網站的市(州、管委會)氣象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信息發布情況開展專項檢查,依據有關規定通報檢查情況、督促整改。
5.做好財政、人事、部門基本概況等重大事項的信息公開。按照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著重加強財政資金、人事信息、行政事業管理等領域的信息公開,確保按照時間點發布,確保公眾的知情權。穩步擴大預決算公開范圍,推進省級預算、決算及相關報表公開;及時完成人事任免、人員招聘考試信息公開;及時完成全省各級氣象部門基本概況公開及其他重大事項的公開。
6.暢通交流與互動渠道。進一步強化吉林省氣象局政府網站局長信箱、公眾留言的交流與互動功能,加強內部協調,落實職能機構責任,提高政策咨詢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
7.多種形式開展信息公開。全省各級氣象部門通過在政務大廳設立氣象行政審批政務公開欄;通過電視臺、電臺和報紙、短信、12121等渠道向社會公眾發布氣象信息;充分利用“3.23世界氣象日”、“防災減災宣傳周”、“憲法宣傳周”等專題活動向公眾開展信息公開。
(二)規范依申請公開工作。
全年保證常設政務服務公開電話暢通,采取信函和網絡申請同步受理依申請公開,規范答復書的格式,2021年共收到1個依申請公開事項。
(三)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按照中國氣象局的統一部署,吉林省氣象局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的主要平臺,加強平臺建設,規范信息公開發布程序,暢通依申請公開和局長信箱互動功能,為部分市局提供信息公開平臺。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1年,現有行政規范性文件10個,行政許可處理決定150個。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1 | 1 | 1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5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
行政強制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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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1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1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3.其他 | |||||||||
(七)總計 | ?1 | ?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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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21年,吉林省氣象局未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是針對基層政府信息公開管理人員的培訓較少,業務能力急需增強;二是各地信息公開平臺不統一,不利于管理;三是主動公開的信息還需進一步加強時效性,以適應公眾需求。
2022年,吉林省氣象部門將按照主管部門的決策部署,采取有效途徑加強對基層信息公開人員的業務培訓與指導,進一步明確各類信息發布主體責任,加強主動公開信息的準確性和時效性,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