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氣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編制,所列數據僅限吉林省氣象局機關(以下簡稱機關),統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電子版可在吉林省氣象局門戶網(http://www.idamaesbruncherie.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吉林省氣象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西安大路6236號;郵編:130062;聯系電話:0431-87958007。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吉林省氣象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中國氣象局和吉林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部署,結合本機關工作實際,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深化政務公開,加強領導,統一部署,規范建設、不斷提升工作質量和水平。
(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開展主動公開
健全組織機構,明確責任分工。成立吉林省氣象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按照人員變化及時調整組織結構,明確職責分工,各司其職。?
制定工作要點,做好統籌規劃。根據《中國氣象局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本機關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要求依法依規做好主動公開,做好政策解讀,改進解讀工作方式,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提高政務公開工作效率。
做好財政、人事、部門基本概況等重大事項的信息公開。按照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著重加強財政資金、人事信息、行政事業管理等領域的信息公開,確保按照時間點發布,確保公眾的知情權。穩步擴大預決算公開范圍,推進省級預算、決算及相關報表公開;及時完成人事任免、人員招聘考試信息公開;及時完成全省各級氣象部門基本概況公開及其他重大事項的公開。
暢通交流與互動渠道。進一步完善吉林省氣象局政府網站局長信箱、公眾留言的交流與互動功能,加強本機關內部協調,落實職能機構責任,提高政策咨詢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規范依申請公開工作
全年保證常設政務服務公開電話暢通,采取信函和網絡申請同步受理依申請公開,規范答復書的格式,2021年本機關未收到依申請公開事項。
(三)加強政府信息管理
嚴格按照“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設置了公開指南、公開制度、主動公開內容、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報告、地市氣象局六大板塊內容,細化八項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及時更新發布,確保公眾的知情權。
(四)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按照中國氣象局的統一部署,發揮吉林省氣象局網站作為信息公開主要平臺的作用,加強平臺建設,規范信息公開發布與保密審核程序,明確依申請公開和局長信箱等互動功能的內部流轉程序。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1 | 1 | 3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8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
行政強制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3.其他 | |||||||||
(七)總計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政府信息公開意識還不夠強,公開的內容不多;二是掌握的政策水平有限;三是業務能力急需提高,適應公眾需求。
2022年,本機關將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決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學習,進一步提升整體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繼續明確各類信息發布的主體責任,提高主動公開信息的準確性和時效性,不斷提高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機關沒有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