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氣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711號)有關規定,編制吉林省通化市氣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并向社會發布。本報告主要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個部分。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電子版可在吉林省氣象局門戶網站(www.www.idamaesbruncherie.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吉林省通化市氣象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文萃路255號;郵編:134000;電話:0435-3310329)。
一、總體情況
?(一)組織保障堅強有力
1.領導體制。2021年度,為切實加強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我局重新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局長孫巖,副組長為副局長郭博,成員為局內設機構、局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政務公開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由黑勝男負責錄入,劉浩鑫負責審核。認真按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要求,積極貫徹落實推進各項工作。重新修訂和完善了《通化市氣象局政務公開目錄》,在公開原則上,只要不涉及到黨和國家機密的氣象工作,全部公開,在內容上讓氣象部門責任、權力和義務全部納入公開范圍,積極推行陽光政務在氣象部門的認真落實。
2.工作機制。積極按要求進行“通化市政府信息公開網”信息錄入及發布,并增設了政策解讀、輿情回應等解讀回應工作,讓民眾最大化的深入了解氣象工作。為了營造良好政務公開工作氛圍,我局繼續通過政務公開欄,對領導小組成員、辦事程序、規章制度、舉報電話等方面進行了公開并及時更新,各業務科室根據工作分別制定相應工作制度,張貼上墻,做到有章可循,同時充分利用吉林省氣象局網站為宣傳載體,大力宣傳我市的氣象事業發展情況。
3.人員配置。我局現有2名工作人員做此項具體工作,負責“通化市政府信息公開網” 信息更新和發布工作。
(二)工作保障措施到位
進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審查制度建設。已根據《吉林省氣象局政務信息公開指南》,修訂和完善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做到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設在局辦公室,按照“公開為常規,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我局對與履行職責相關的信息和涉及社會公眾的信息進行了公開。并積極建立完善公開考核、評議、責任追究和監督檢查的具體辦法。完善主動公開目錄。根據職責任務變化及時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動態更新調整。截至目前,我局未有依申請公開方式的政府信息。為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我局主管領導定期到政府大廳辦事窗口對辦事人員進行工作考核,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指出,及時修正。切實做到辦事準確,工作高效,服務到位。
?(三)便民服務成效明顯
在政務大廳設立了氣象行政審批政務公開欄,公開了服務承諾,公開了建筑物防雷設施審批流程圖,極大地方便了服務對象。嚴格實行“服務窗口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受理超時默認、限時辦結”等制度,實現了“一個窗口對外,一個主體審批”的服務理念。積極利用“通化氣象服務”微博和“通化氣象服務”微信及時發布天氣預報,受到了服務對象的稱贊。
(四)公開形式豐富多樣
通過通化電視臺、電臺和通化日報等新聞媒體,多次向社會公眾廣泛發布有關氣象信息。尤其遇有重大天氣情況,及時通過電視、短信、12121、電臺等媒體及時發布氣象信息。同時充分利用“3.23世界氣象日”、“防災減災宣傳周”、“憲法宣傳周”活動等專題活動,以散發傳單,施放懸掛標語的氦氣球,設立咨詢臺等方式,對氣象部門的法律法規等進行公開。結合學習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活動,積極組織全局職工對條例內容進行了認真學習和宣傳。同時積極配合市里要求,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情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政務輿情回應機制和回應制度,確保重大政務輿情回應效果等。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
行政強制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3.其他 | |||||||||
(七)總計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公開不夠全面、及時,公開形式不夠豐富;二是公開內容不夠規范,制度不夠完善;三是監督機制不夠健全、監督力度不夠。在2022年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局將按照國家和省、市的要求,繼續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高度重視,切實抓緊抓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二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制度,規范公開內容,提高公開質量。重點抓好公開形式、公開實效等規范化建設。三是在深化完善和鞏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開”的力度。同時,要求按照有關規定,進一步公開辦事程序、辦事標準、辦事結果,并在工作質量、態度、時效等方面作出承諾,不斷增強工作透明度。繼續優化辦事服務,對各項信息公開進行進一步細化,使我局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得到進一步深化。四是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融入到全面深化氣象改革、推進氣象現代化和推進氣象法治建設的進程中,加大主動公開力度,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效率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